录取
军队(武警)院校招生和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均在提前批次录取,录取时间为7月5日至7月11日。其中7月5日至7日为提前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时间;7月8日至9日为征集志愿录取时间;7月10日至11日为提前第二批本科A类院校录取时间。军检合格考生名单,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分别于7月4日下午(提前第一批院校)、7日下午(提前第二批A类院校)报省招生办,省招生办根据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按院校招生计划数量的120%投档,计划招收1人的,投档不得超过2人,由招生院校网上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第二志愿考生投档。生源仍不足时,省招生办公室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在网上公布缺额计划,于7月8日-9日组织提前第一批院校上线军检合格考生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并进行录取;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高校,在军检合格考生中调剂录取。7月11日录取结束。
报考军队(武警)院校和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的考生,其高考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粤办发〔2013〕27号)、《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号)、《关于做好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2014〕9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执行。